伊春市禾源森林食品有限公司
获取信用报告
浏览:4280 更新时间: 今日已更新
法定代表人
牛蕾
注册资本
1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4-03-13
该企业位于伊春,属于 批发业
1379608****
查看全部联系方式
-
-
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金山屯镇中兴街
附近企业
股东高管
股东1/高管2
持股比例 XX.XX%
关联企业 7
自身风险 0条
限制高消费 0
法律文书 0
股权冻结 0
终本案件 0
关联风险 0条
限制高消费 0
法律文书 0
股权冻结 0
终本案件 0
涉及0家企业
启信图谱
企业图谱
企业图谱
十大受益人
十大受益人
关联方认定图
关联方认定图
股权结构
股权结构
集团图谱
集团图谱
疑似实控人
疑似实控人
股权穿透
股权穿透
关联关系
关联关系
企业链图
企业链图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关联企业5家
牛蕾
经营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成立日期:
2014-03-13
注册资本:
10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果品、蔬菜批发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组织机构代码:
09302442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7000930244222
纳税人识别号:
230700100071121
营业期限:
2014-03-13到2034-03-12
核准日期:
2021-01-11
登记机关:
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林分局
经营范围:
蔬菜,食用菌,水果和坚果加工、销售;蜜饯制作、销售;农产品初加工服务;贸易代理;包装服务;木竹材林产品采集;非木竹材林产品采集;谷物磨制;首饰、工艺品及收藏品(不含象牙、犀牛角制品),糕点、糖果及糖,米、面制品及食用油,肉、禽、蛋、奶及水产品,营养和保健品,调味品,酒、饮料及茶叶,蜂蜜,人参,鹿茸批发、零售。
股东信息
查看更多
牛蕾
关联企业7家
持股比例:XX.XX%
前往APP查看
打开APP,查看全部1条股东信息
主要人员
查看更多
牛蕾
关联企业7家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王鹏
关联企业4家
监事
打开APP,查看全部2条主要人员
变更记录
2021-01-11
变更事项:经营范围变更(含业务范围变更)
变更前
蔬菜、果品加工、销售;蜜饯制作、销售;营养品、蜂蜜和鹿茸批发、零售。
变更后
蔬菜,食用菌,水果和坚果加工、销售;蜜饯制作、销售;农产品初加工服务;贸易代理;包装服务;木竹材林产品采集;非木竹材林产品采集;谷物磨制;首饰、工艺品及收藏品(不含象牙、犀牛角制品),糕点、糖果及糖,米、面制品及食用油,肉、禽、蛋、奶及水产品,营养和保健品,调味品,酒、饮料及茶叶,蜂蜜,人参,鹿茸批发、零售。
2021-01-11
变更事项:章程备案
变更前
-
变更后
-
打开APP,查看全部13变更记录
企业年报
打开APP,查看全部10条企业年报
社保人数
伊春市禾源森林食品有限公司的社保人数
工资分布
伊春市禾源森林食品有限公司的工资分布
同业分析
伊春市禾源森林食品有限公司的同业分析
受益所有人
伊春市禾源森林食品有限公司的受益所有人
疑似实控人
伊春市禾源森林食品有限公司的疑似实控人
法律文书
瓮福黑龙江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与Q某某、Q某某、伊春市禾源森林食品有限公司关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判决日期:
2022-12-05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打开APP,查看全部1条法律文书
立案信息
案号:
(2022)黑0811民初19571号
开庭时间:
-
相关企业/人:
瓮福黑龙江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秦忠诚秦景秋伊春市禾源森林食品有限公司
打开APP,查看全部1条立案信息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伊市监处罚(2023)175号
处罚类型:
销售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处罚机关:
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内容: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综合考虑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主观过错,现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陆佰陆拾陆元贰角伍分;2.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罚没款共计伍仟陆佰陆拾陆元贰角伍分。
决定书文号:
伊市监处罚(2023)151号
处罚类型:
食品广告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借助宣传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处罚机关:
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内容:
本局认为,当事人发布涉及疾病治疗功能食品广告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规定,构成发布涉及疾病治疗功能食品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二)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的规定,可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参照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的规定,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不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或从重处罚的情形,对当事人进行一般处罚。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综合考虑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主观过错,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违法广告,并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贰佰肆拾元的行政处罚。
打开APP,查看全部2条行政处罚
历史信息
伊春市禾源森林食品有限公司的历史信息
工商信息
工商信息
主要人员
主要人员
变更记录
变更记录
企业年报
企业年报
股东高管
股东高管
股权出质
股权出质
关联企业
关联企业
受益所有人
受益所有人
裁判文书
裁判文书
合同违约
合同违约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经营异常
经营异常
商标信息
商标信息
专利信息
专利信息
新闻舆情
新闻舆情
更多(…)
更多(…)
更多数据请下载启信宝APP
用户可以在APP查看更多企业维度数据,还可以查看企业图谱、股权结构、股权穿透图、十大受益人、企业关系等
下载启信宝APP
上海生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2014 - 2024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万荣路1268号云立方A座11层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6383-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