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蓝天丽日商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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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孟庆文
注册资本
2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9-12-09
该企业位于天津,属于 批发业
187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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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幸福商业广场B-1-101、B-1-102、B-1-103、B-1-104、B-1-105/蓝天丽日商厦第四层
附近企业
股东高管
股东1/高管2
持股比例 XX.XX%
投资企业 4
自身风险 197条
限制高消费 0
法律文书 0
股权冻结 0
终本案件 0
关联风险 203条
限制高消费 0
法律文书 0
股权冻结 0
终本案件 0
涉及1家企业
启信图谱
企业图谱
企业图谱
十大受益人
十大受益人
关联方认定图
关联方认定图
股权结构
股权结构
集团图谱
集团图谱
疑似实控人
疑似实控人
股权穿透
股权穿透
关联关系
关联关系
企业链图
企业链图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关联企业4家
孟庆文
经营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成立日期:
2009-12-09
注册资本:
200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批发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组织机构代码:
69742467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221697424670C
纳税人识别号:
120221000023649
营业期限:
2009-12-09到2039-12-08
核准日期:
2020-07-23
登记机关:
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范围:
服装、鞋帽、办公用品、体育用品、手表、黄金珠宝批发、零售;广告制作;中型餐馆(不含凉菜,不含生食海产品,不含裱花蛋糕);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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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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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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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庆文
关联企业4家
执行董事,经理
张慧敏
关联企业2家
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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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记录
2020-07-23
变更事项:法定代表人信息
变更前
姓名:季文栋任职截止日期:2021-06-25任职起始日期:2018-06-26 【退出】
变更后
姓名:孟庆文任职截止日期:2023-07-22任职起始日期:2020-07-23 【新增】
2020-07-23
变更事项:负责人变更
变更前
姓名:季文栋任职截止日期:2021-06-25任职起始日期:2018-06-26 【退出】
变更后
姓名:孟庆文任职截止日期:2023-07-22任职起始日期:2020-07-23 【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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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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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人数
天津市蓝天丽日商厦有限公司的社保人数
工资分布
天津市蓝天丽日商厦有限公司的工资分布
同业分析
天津市蓝天丽日商厦有限公司的同业分析
受益所有人
天津市蓝天丽日商厦有限公司的受益所有人
疑似实控人
天津市蓝天丽日商厦有限公司的疑似实控人
法律文书
W某某与Z某某、F某某、天津市蓝天丽日商厦有限公司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判决日期:
2019-08-08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W某某与Z某某、F某某、天津市蓝天丽日商厦有限公司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判决日期:
2019-08-08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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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
执行法院: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天津市蓝天丽日商厦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返还原告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河中心支行借款本金20500000元及利息976884.78元,并自2016年3月21日起至借款实际返还之日止,以本金2050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765%的标准上浮50%计付利息。 二、被告Z某某、F某某对被告天津市蓝天丽日商厦有限公司的上述返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被告天津市蓝天丽日商厦有限公司未能履行上述返还义务的,原告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河中心支行有权对被告Z某某名下坐落于宁河县芦台镇幸福商业广场B-1-101号房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后的价款在6800000元限额内优先受偿;坐落于宁河县芦台镇幸福商业广场B-1-102号房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后的价款在6950000元限额内优先受偿。被告F某某名下坐落于宁河县芦台镇幸福商业广场B-1-103号房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后的价款在6950000元限额内优先受偿;坐落于宁河县芦台镇幸福商业广场B-1-104号房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后的价款在6950000元限额内优先受偿;坐落于宁河县芦台镇幸福商业广场B-1-105号房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后的价款在6950000元限额内优先受偿。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4592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合计79592元,由被告天津市蓝天丽日商厦有限公司、Z某某、F某某共同承担
执行法院: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申请人天津市蓝天丽日商厦有限公司给付H某某2015年2月至8月工资共计20528元,于裁决书生效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付清;二、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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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高消费
限消法人或组织:
孟庆文
案号:
(2021)津0117执310号
执行法院: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限制令发布时间:
2021-02-24
限消法人或组织:
张会顺
案号:
(2020)津0117执259号
执行法院: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限制令发布时间:
202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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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
案号:
-
开庭日期:
2020-12-21 16:01:00
身份:
被告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相关企业/人:
L某某天津市蓝天丽日商厦有限公司
案号:
-
开庭日期:
2020-12-11 15:35:00
身份:
被告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相关企业/人:
L某某天津市蓝天丽日商厦有限公司
打开APP,查看全部11条开庭公告
法院公告
当事人:
天津市蓝天丽日商厦有限公司、Z某某、F某某
公告类型:
执行文书、拍卖
公告日期:
2021-08-08
当事人:
F某某
公告类型:
法律文书
公告日期:
2017-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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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信息
案号:
(2015)宁民初字第3353号
开庭时间:
-
相关企业/人:
J某某天津市蓝天丽日商厦有限公司
案号:
(2015)和民三初字第0978号
开庭时间:
-
相关企业/人:
宝盛道吉(北京)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市蓝天丽日商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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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本案件
案号:
(2018)津0117执432号
被执行人:
天津市蓝天丽日商厦有限公司
立案时间:
2018-04-10
执行法院: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未履行金额:
53267.0
案号:
(2021)津0117执310号
被执行人:
天津市蓝天丽日商厦有限公司
立案时间:
2021-01-11
执行法院: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未履行金额:
407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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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异常
列入日期:
2023-07-11
列入原因: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移出日期:
-
移除原因:
-
列入日期:
2022-07-06
列入原因: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移出日期:
-
移除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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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拍卖
拍卖标的:
(破)沈阳绿丰食品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市蓝天丽日商厦有限公司股权
起拍价:
879609.31元
拍卖日期:
00-00-00 00:00:00
拍卖标的:
(破)沈阳绿丰食品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市蓝天丽日商厦有限公司股权
起拍价:
94447.33元
拍卖日期:
00-00-0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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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信息
天津市蓝天丽日商厦有限公司的历史信息
工商信息
工商信息
主要人员
主要人员
变更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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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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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高管
股东高管
股权出质
股权出质
关联企业
关联企业
受益所有人
受益所有人
裁判文书
裁判文书
合同违约
合同违约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经营异常
经营异常
商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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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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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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