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星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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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李超
注册资本
1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2-10-23
该企业位于金华,属于 文化艺术业
0579-8393****
查看全部联系方式
-
-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西关街道李渔路1313号金华信息经济产业园5幢A-1302室-4(自主申报)
附近企业
股东高管
股东3/高管3
持股比例 XX.XX%
关联企业 4
持股比例 XX.XX%
关联企业 23
持股比例 XX.XX%
关联企业 10
查看更多
自身风险 4条
限制高消费 0
法律文书 0
股权冻结 0
终本案件 0
关联风险 0条
限制高消费 0
法律文书 0
股权冻结 0
终本案件 0
涉及0家企业
启信图谱
企业图谱
企业图谱
十大受益人
十大受益人
关联方认定图
关联方认定图
股权结构
股权结构
集团图谱
集团图谱
疑似实控人
疑似实控人
股权穿透
股权穿透
关联关系
关联关系
企业链图
企业链图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关联企业19家
李超
经营状态:
注销
成立日期:
2012-10-23
注册资本:
100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其他文化艺术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组织机构代码:
05554934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7010555493402
纳税人识别号:
330701000063215
营业期限:
2012-10-23到2032-10-22
核准日期:
2022-11-25
登记机关: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经营范围:
电信业务,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服务,经营演出经纪业务(以上范围凭有效许可证件经营),文化交流活动策划,国内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网络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网络工程设计,销售:服装、鞋帽、箱包皮具、装饰用品、五金配件、家具、办公设备、家用电器、日用品百货、通讯设备、珠宝首饰、眼镜、工艺品(不含文物)、健身器材(不含弩)、计算机及其配件、电子产品(以上范围不含电子出版物和卫星接收设备)、食品(凭有效许可证件经营),经济信息咨询,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以上范围不含金融、证劵、期货业务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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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延长
关联企业4家
持股比例: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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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伟文
关联企业23家
持股比例:XX.XX%
前往APP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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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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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
关联企业19家
执行董事
傅延长
关联企业4家
监事
打开APP,查看全部3条主要人员
变更记录
2022-10-08
变更事项:投资人变更(包括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日期、投资人名称等)
变更前
名称:傅延长出资额:**万比例:*% 【变更】 名称:傅政军出资额:***万比例:**% 【退出】
变更后
名称:傅延长出资额:***万比例:**% 【变更】 名称:滕韬出资额:**万比例:*% 【新增】 名称:赵伟文出资额:**万比例:*% 【新增】
2022-10-08
变更事项:章程备案
变更前
-
变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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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报
打开APP,查看全部9条企业年报
社保人数
金华星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社保人数
工资分布
金华星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工资分布
同业分析
金华星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同业分析
品牌产品
名称:
疯播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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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品信息
-
竞品名称:
云图直播
产品简介:
手机电视直播软件
-
竞品名称:
物色直播
产品简介:
视频直播平台
打开APP,查看全部12条竞品信息
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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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闫祥
注册资本:
1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三街72号6号楼3层3166室
打开APP,查看全部1家对外投资
分支机构
查看更多
金华星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负责人:
赵伟文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17层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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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对手
-
竞品名称:
云图直播
竞品简介:
手机电视直播软件
-
竞品名称:
物色直播
竞品简介:
视频直播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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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所有人
金华星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受益所有人
疑似实控人
金华星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疑似实控人
法律文书
Z某某与金华星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关于劳动争议纠纷一案
判决日期:
2022-02-18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金华星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北京机锋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合同纠纷一案
判决日期:
2019-12-24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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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
案号:
(2020)粤0304民初52276号
开庭日期:
2021-05-07 09:48:00
身份:
原告
案由:
清算责任纠纷
相关企业/人:
金华星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X某某W某某F某某L某某Z某某H某某深圳市六一星河科技开发企业(有限合伙)
案号:
(2020)粤0304民初52276号
开庭日期:
2020-10-13 09:15:00
身份:
其他
案由:
其他
相关企业/人:
X某某W某某F某某L某某Z某某H某某金华星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深圳市六一星河科技开发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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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金文广旅罚字(2022)14号
处罚类型: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提供含有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案
处罚机关:
金华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处罚内容: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决定书文号:
金文广旅罚字【2020】14号
处罚类型:
-
处罚机关:
金华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处罚内容:
根据全国“打黄扫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提供的举报材料和提供的录屏证据,发现你单位运营的妖妖直播手机端涉嫌提供含有危害社会公德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2020年11月18日,本局予以立案调查。现已查明事实如下:你单位系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资质。你单位运营的妖妖直播手机端(系疯播直播马甲包)在2020年8月31日15时14分至17分网络表演直播期间,女主播“大漂亮8月新人求宠”(ID:884450785)在直播表演过程中出现低俗挑逗性动作,你单位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提供含有危害社会公德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的违法行为。根据上述该女主播违规开播当次的虚拟道具收入情况,认定你单位的违法所得为人民币47.84元。另查明,你单位今年未曾发生相同违法行为。本局认为:你单位作为一家多年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单位,应当知道不得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的规定要求,妖妖直播手机端女主播在直播过程中进行了挑逗性低俗表演,违反了《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九)项:“互联网文化单位不得提供载有以下内容的文化产品:...(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的规定。尽管你单位巡管人员对该女主播进行了提醒和封号处理,但是未完全尽到职责,未及时制止违规行为的发生,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应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提供含有本规定第十六条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或者提供未经文化部批准进口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停止提供,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予以处罚。2020年12月4日,本局拟决定对你单位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7.84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5000元的处罚。同日,依法向你单位直接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金文广旅罚告字〔2020〕14号),告知上述违法事实、案件证据、情节认定、处罚依据及拟处罚内容,并告知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截至2020年12月10日,你单位未向本局提出陈述、申辩。综上所述,你单位提供含有危害社会公德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你单位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与
打开APP,查看全部1条行政处罚
著作权
著作权名称:
雪月直播Android版软件
类型:
软件著作权
登记号:
2019SR0080354
登记日期:
2019-01-23
著作权名称:
雪月直播IOS版软件
类型:
软件著作权
登记号:
2019SR0080648
登记日期:
2019-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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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信息
金华星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历史信息
工商信息
工商信息
主要人员
主要人员
变更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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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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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高管
股东高管
股权出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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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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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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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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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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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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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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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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