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长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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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5680 更新时间: 今日已更新
法定代表人
刘洪钰
注册资本
8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1-06-29
该企业位于丹东,属于 房地产业
0415-418****
查看全部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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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振安区珍珠街228-7号
附近企业
股东高管
股东2/高管2
持股比例 XX.XX%
投资企业 3
持股比例 XX.XX%
关联企业 17
自身风险 36条
限制高消费 0
法律文书 0
股权冻结 0
终本案件 0
关联风险 20条
限制高消费 0
法律文书 0
股权冻结 0
终本案件 0
涉及5家企业
启信图谱
企业图谱
企业图谱
十大受益人
十大受益人
关联方认定图
关联方认定图
股权结构
股权结构
集团图谱
集团图谱
疑似实控人
疑似实控人
股权穿透
股权穿透
关联关系
关联关系
企业链图
企业链图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关联企业1家
刘洪钰
经营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成立日期:
2001-06-29
注册资本:
80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2907199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600729071997Y
纳税人识别号:
210600004076559
营业期限:
2001-06-29到2041-06-29
核准日期:
2021-06-21
登记机关:
丹东市振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范围:
商品房开发、销售;自有房屋租赁;批发、零售:铝合金塑钢材料,五金电料,水暖器材,建筑材料,水泥,钢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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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XX.XX%
前往APP查看
宋金梅
关联企业17家
持股比例:XX.XX%
前往APP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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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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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金梅
关联企业17家
监事
刘洪钰
关联企业1家
其他人员
打开APP,查看全部2条主要人员
变更记录
2021-06-21
变更事项:期限变更(经营期限、营业期限、驻在期限等变更)
变更前
营业期限: 至 2021-06-29
变更后
营业期限: 至 2041-06-29
2021-06-21
变更事项:地址变更(住所地址、经营场所、驻在地址等变更)
变更前
丹东市振安区珍珠街228-7号
变更后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珍珠街228-7号
打开APP,查看全部10变更记录
企业年报
打开APP,查看全部11条企业年报
社保人数
丹东市长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社保人数
工资分布
丹东市长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工资分布
同业分析
丹东市长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同业分析
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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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振安区长隆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魏洪波
注册资本:
5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丹东市振安区水源路164-4号
丹东市振兴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晓萍
注册资本:
180.9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振兴区振五街1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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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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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长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筑材料经销处
负责人:
宋伟
注册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浪头镇滨江村2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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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所有人
丹东市长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受益所有人
疑似实控人
丹东市长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疑似实控人
法律文书
丹东盛宝资产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与Z某某、丹东市元宝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丹东市长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
判决日期:
2023-06-29
案件类型:
-
凤城市盛城门窗制造有限公司与丹东市长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丹东市长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判决日期:
2022-12-26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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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
执行法院:
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被告丹东俊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丹东市长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支付原告L某某木材款649000元。 如果两名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290元,减半收取5145元,由被告被告丹东俊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丹东市长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
执行法院: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被告丹东市元宝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偿还原告丹东盛宝资产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 660 000元、利息12 637 027.52元,合计18 297 027.52元; 二、被告丹东市长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本息中的12 687 570.63元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三、驳回原告丹东盛宝资产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1 782元,由被告丹东市元宝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负担,其中91 381元,由被告丹东市长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担(原告已预交,两名被告随上述款项一并给付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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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高消费
限消法人或组织:
张建庆
案号:
(2023)辽0603执恢41号
执行法院: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
限制令发布时间:
2024-04-12
限消法人或组织:
张建庆
案号:
(2023)辽0603执恢42号
执行法院: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
限制令发布时间:
202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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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
案号:
(2023)辽0603民初519号
开庭日期:
2023-03-31 09:10:00
身份:
被告
案由:
执行异议之诉
相关企业/人:
丹东盛宝资产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Z某某丹东市元宝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丹东市长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案号:
(2023)辽06民终1276号
开庭日期:
2023-06-28 15:00:00
身份:
被上诉人
案由:
执行异议之诉
相关企业/人:
丹东盛宝资产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丹东市元宝物资回收有限公司Z某某丹东市长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打开APP,查看全部29条开庭公告
立案信息
案号:
(2020)辽06民终712号
开庭时间:
2020-04-15
相关企业/人:
辽东学院丹东市长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案号:
(2020)辽0604民初987号
开庭时间:
2020-08-11
相关企业/人:
辽东学院丹东市长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打开APP,查看全部17条立案信息
终本案件
案号:
(2019)辽0603执372号
被执行人:
丹东市长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立案时间:
2019-01-14
执行法院: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
未履行金额:
18297027.0
案号:
(2021)辽0603执1020号
被执行人:
丹东市长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立案时间:
2021-04-01
执行法院: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
未履行金额:
37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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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出质
登记编号:
A2106042018003202
出质人:
宋金梅
标的方:
丹东市长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登记日期:
2018-05-24
状态:
有效
登记编号:
A2106042018003209
标的方:
丹东市长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登记日期:
2018-05-24
状态: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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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
查看更多
招标名称:
丹东市振安区欣泰西棚改代建开发商选聘项目成交公告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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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信息
丹东市长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历史信息
工商信息
工商信息
主要人员
主要人员
变更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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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报
企业年报
股东高管
股东高管
股权出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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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企业
关联企业
受益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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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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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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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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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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