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三七地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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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刘洪华
注册资本
5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1-08-25
该企业位于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属于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0876-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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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新平街道三七药物园区内
附近企业
股东高管
股东1/高管2
持股比例 XX.XX%
投资企业 1
自身风险 0条
限制高消费 0
法律文书 0
股权冻结 0
终本案件 0
关联风险 0条
限制高消费 0
法律文书 0
股权冻结 0
终本案件 0
涉及0家企业
启信图谱
企业图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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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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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认定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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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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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图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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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实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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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穿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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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关联关系
企业链图
企业链图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关联企业8家
刘洪华
经营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成立日期:
2021-08-25
注册资本:
50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互联网数据服务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组织机构代码:
MA6QJAE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2601MA6QJAE014
纳税人识别号:
532621000145153
营业期限:
2021-08-25到暂无
核准日期:
2024-03-15
登记机关:
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中药提取物生产;中草药种植;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农副产品销售;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委托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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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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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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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洪华
关联企业8家
执行董事,经理
魏富刚
关联企业5家
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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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记录
2024-03-15
变更事项:法定代表人变更
变更前
王碧 【退出】
变更后
刘洪华 【新增】
2024-03-15
变更事项: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董事、监事、经理等)
变更前
王碧 【退出】
变更后
刘洪华 【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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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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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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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分布
文山三七地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的工资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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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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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实控人
文山三七地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的疑似实控人
开庭公告
案号:
(2023)粤72民初1070号
开庭日期:
2023-07-21 08:30:00
身份:
原告
案由:
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相关企业/人:
文山三七地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川海集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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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文税一稽罚(2024)4号
处罚类型:
骗税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处罚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由于你单位主动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账簿上多列支出进行偷税,且在检查期间未主动补缴税款,根据《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公告2023年第4号)第五类第37条501号第2档“五年内首次发生,配合检查、调查,未在检查、调查期间主动补缴税款的,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对你单位偷税金额134.98元处以1倍罚款,罚款金额134.98元。以上应缴款项共计134.98元。限你单位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文山市税务局缴纳入库。到期不缴纳罚款,我局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之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之规定,限你单位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改正偷税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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