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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
宁波市奉化区西坞街道雷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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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1151
更新时间:
今日已更新
法定代表人
陈四海
注册资本
361.416245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8-02-11
该企业位于宁波,属于 商务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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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西坞街道雷山村村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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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高管
股东1/高管0
宁
宁波市奉化区西坞街道雷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持股比例
XX.XX%
关联企业
0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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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风险
2条
限制高消费
0
法律文书
0
股权冻结
0
终本案件
0
关联风险
0条
限制高消费
0
法律文书
0
股权冻结
0
终本案件
0
涉及0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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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信图谱
企业图谱
十大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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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
集团图谱
疑似实控人
股权穿透
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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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陈四海
经营状态:
注销
成立日期:
2018-02-11
注册资本:
361.416245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投资与资产管理
企业类型:
内资企业法人
组织机构代码:
MA2AH7MP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83MA2AH7MP6N
纳税人识别号:
-
营业期限:
2018-02-11到9999-09-09
核准日期:
2019-06-12
登记机关:
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范围:
村集体资产管理及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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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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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
宁波市奉化区西坞街道雷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持股比例:
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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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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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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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业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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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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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奉化区盛西强村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余昊喆
注册资本:
115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西坞街道镇南路89号振西大楼15楼1504号(自主申报)
宁波市奉化区金溪甬富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余昊喆
注册资本:
1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西坞街道雷山村半亭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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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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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实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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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
L某某与宁波市奉化区西坞街道雷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关于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判决日期:
2023-01-18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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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
案号:
(2023)浙0213民初874号
开庭日期:
2023-02-24 09:00:00
身份:
被告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相关企业/人:
宁波市奉化区农业投资公司
宁波市奉化区西坞街道雷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案号:
(2022)浙02民终4031号
开庭日期:
2022-09-28 14:30:00
身份:
上诉人
案由: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相关企业/人:
宁波市奉化区西坞街道雷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宁波市奉化区西坞街道雷山村村民委员会
L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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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信息
案号:
(2022)浙0213执2270号
开庭时间:
-
相关企业/人:
L某某
宁波市奉化区西坞街道雷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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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甬奉自然资规罚罚字(2021)第2000182号
处罚类型:
-
处罚机关: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海洋局、市林业局)
处罚内容:
当事人宁波市奉化区西坞街道雷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未经依法批准,于2020年6月起在本村里岙自然村南侧占用土地建造金溪联片供水站,至同年11月完工。经宁波市奉化区规划测绘设计院现场勘测,总占用土地面积1719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99平方米,建筑面积99平方米。经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核对,所占土地规划为园地,但因该地块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相关管控要求,已纳入经批准的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方案中的近期重大工程清单,符合申报规划额度的条件,故符合过渡期内的规划;套合《土地利用现状图(局部图)》,所占土地现状为果园。当事人上述未经批准占用土地建造供水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属于非法占地行为。因所占土地现状为果园,依照《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国土、测绘)(试行)》土地类序号3规定,属于违法情节一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修订版)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建议对其作以下处理: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1719平方米土地;2.责令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1719平方米土地上建造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3.根据违法情节一般处罚,对非法占用的1719平方米土地处以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计343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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