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飞达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获取信用报告
浏览:18652 更新时间: 今日已更新
法定代表人
张东根
注册资本
17872.4634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91-11-27
该企业位于镇江,属于 金属制品业
0511-8801****
查看全部联系方式
-
-
江苏省丹阳市后巷飞达老钢厂
附近企业
股东高管
股东5/高管8
持股比例 XX.XX%
关联企业 20
持股比例 XX.XX%
关联企业 6
持股比例 XX.XX%
关联企业 6
持股比例 XX.XX%
关联企业 10
持股比例 XX.XX%
关联企业 6
查看更多
自身风险 142条
限制高消费 0
法律文书 0
股权冻结 0
终本案件 0
关联风险 281条
限制高消费 0
法律文书 0
股权冻结 0
终本案件 0
涉及1家企业
启信图谱
企业图谱
企业图谱
十大受益人
十大受益人
关联方认定图
关联方认定图
股权结构
股权结构
集团图谱
集团图谱
疑似实控人
疑似实控人
股权穿透
股权穿透
关联关系
关联关系
企业链图
企业链图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关联企业15家
张东根
经营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成立日期:
1991-11-27
注册资本:
17872.4634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金属工具制造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组织机构代码:
14247339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100142473399X
纳税人识别号:
320000000019423
营业期限:
1991-11-27到暂无
核准日期:
2022-06-17
登记机关:
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范围:
五金、通信设备、玩具、塑料制品、粘合剂、金属材料的制造、销售和技术与售后服务;化工原料及产品、纺织原料、针纺织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
查看更多
朱国平
关联企业20家
持股比例:XX.XX%
前往APP查看
朱春苟
关联企业6家
持股比例:XX.XX%
前往APP查看
打开APP,查看全部5条股东信息
主要人员
查看更多
张东根
关联企业15家
总经理,董事长
周道宇
关联企业5家
董事
打开APP,查看全部8条主要人员
变更记录
2021-03-30
变更事项:负责人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首席代表、合伙事务执行人等变更)
变更前
张剑 【退出】
变更后
张东根 【新增】
2017-06-22
变更事项:负责人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首席代表、合伙事务执行人等变更)
变更前
陈焱 【退出】
变更后
张剑 【新增】
打开APP,查看全部4变更记录
企业年报
打开APP,查看全部11条企业年报
社保人数
江苏飞达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的社保人数
工资分布
江苏飞达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的工资分布
同业分析
江苏飞达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的同业分析
对外投资
查看更多
江苏丹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严祥德
注册资本:
114040.1018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镇江市丹阳金陵西路152号
丹阳市飞达薄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朱国平
注册资本:
13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后巷镇高士桥工业园
打开APP,查看全部3家对外投资
分支机构
查看更多
江苏飞达工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
负责人:
王国胜
注册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小河区香江路8号
江苏飞达工具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
负责人:
-
注册地址:
-
打开APP,查看全部3家分支机构
受益所有人
江苏飞达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的受益所有人
疑似实控人
江苏飞达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的疑似实控人
法律文书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高邮市基慧资产管理合伙企业与江苏长丰造纸有限公司、江苏呈飞电子有限公司、江苏飞达板材有限公司等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判决日期:
2022-03-23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嘉兴泽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江苏长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江苏飞达对外贸易有限公司、江苏飞达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等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判决日期:
2021-12-29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打开APP,查看全部117条法律文书
被执行人
案号:
(2024)苏1181执3151号
立案日期:
2024-06-07
执行法院:
丹阳市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75000.0
打开APP,查看全部1条被执行人
失信被执行
执行法院: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江苏飞达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江苏江宁上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借款本金1000万元及利息1489873.70元,并继续支付罚息(含复利,自2016年9月2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1年期基准年利率上浮10%后的1.5倍标准计算)。 二、被告江苏飞达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江苏江宁上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68635元。 三、被告江苏飞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江苏飞达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被告江苏呈飞电子有限公司对被告江苏飞达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被告Z某某、Z某某对被告江苏飞达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六、被告丹阳飞达港口有限公司对被告江苏飞达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七、被告中冶东方江苏重工有限公司对被告江苏飞达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应收案件受理费91212元,公告费560元,合计91772元。由被告方共同承担(此款已由原告垫付,被告在给付上项款额时应加付此垫款)。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应按照不服本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计算,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户名: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市汉口路支行,账号4301011329100245018)。
执行法院: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江苏长丰造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借款本金69876193.34元及相应利息、罚息(截至2016年7月25日,利息为3361407.82元、复利282966.2元、逾期罚息3478196.7元),自2016年7月2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合同约定计收罚息,并向原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赔偿律师费3.98万元; 二、被告江苏飞达工具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长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Z某某、L某某对被告江苏长丰造纸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向原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425317元,其中3280元由原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负担;其中422037元由被告江苏长丰造纸有限公司、江苏飞达工具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长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Z某某、L某某共同负担;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江苏长丰造纸有限公司、江苏飞达工具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长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Z某某、L某某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打开APP,查看全部5条失信被执行
限制高消费
限消法人或组织:
张东根
案号:
(2023)苏1181执5542号
执行法院:
丹阳市人民法院
限制令发布时间:
2024-01-29
限消法人或组织:
朱国平
案号:
(2022)苏1181执4936号
执行法院:
丹阳市人民法院
限制令发布时间:
2022-12-07
打开APP,查看全部17条限制高消费
开庭公告
案号:
(2024)苏1181民初3526号
开庭日期:
2024-07-03 10:00:00
身份:
被告
案由:
-
相关企业/人:
丹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飞达工具股份有限公司Z某某江苏长丰造纸有限公司江苏飞达板材有限公司
案号:
(2024)苏1181民初3525号
开庭日期:
2024-07-04 14:15:00
身份:
被告
案由:
-
相关企业/人:
丹阳市天晟投资有限公司大力神科技集团有限公司Z某某江苏飞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长丰造纸有限公司江苏飞达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打开APP,查看全部55条开庭公告
法院公告
当事人:
Z某某、K某某、Z某某、L某某
公告类型:
法律文书
公告日期:
2021-06-24
当事人:
江苏长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Z某某、K某某、Z某某、L某某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公告日期:
2021-02-28
打开APP,查看全部7条法院公告
立案信息
案号:
(2015)长民二(商)初字第3135号
开庭时间:
2016年4月21日
相关企业/人: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江苏飞达工具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长丰造纸有限公司
案号:
(2016)沪0105民初74号
开庭时间:
2016年4月18日
相关企业/人: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江苏飞达工具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长丰造纸有限公司
打开APP,查看全部81条立案信息
终本案件
案号:
(2022)苏1181执4936号
被执行人:
江苏飞达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立案时间:
2022-08-26
执行法院:
丹阳市人民法院
未履行金额:
3032400.0
案号:
(2022)苏1181执4315号
被执行人:
江苏飞达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立案时间:
2022-07-27
执行法院:
丹阳市人民法院
未履行金额:
30004266.0
打开APP,查看全部27条终本案件
环保处罚
决定书文号:
镇环罚字(2021)189号
处罚类型: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2022-01-19
决定书文号:
丹环行罚字(2015)54号
处罚类型:
罚款
处罚机关:
丹阳市环境保护局
处罚日期:
2016-01-19
打开APP,查看全部1条环保处罚
司法拍卖
拍卖标的:
江苏丹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起拍价:
15010400.00元
拍卖日期:
00-00-00 00:00:00
拍卖标的:
江苏丹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起拍价:
18763000.00元
拍卖日期:
00-00-00 00:00:00
打开APP,查看全部3条司法拍卖
专利信息
查看更多
专利名称:
在圆柱形工件表面磨削削平面的夹具
专利名称:
木工扁钻
打开APP,查看全部60条专利信息
历史信息
江苏飞达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的历史信息
工商信息
工商信息
主要人员
主要人员
变更记录
变更记录
企业年报
企业年报
股东高管
股东高管
股权出质
股权出质
关联企业
关联企业
受益所有人
受益所有人
裁判文书
裁判文书
合同违约
合同违约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经营异常
经营异常
商标信息
商标信息
专利信息
专利信息
新闻舆情
新闻舆情
更多(…)
更多(…)
更多数据请下载启信宝APP
用户可以在APP查看更多企业维度数据,还可以查看企业图谱、股权结构、股权穿透图、十大受益人、企业关系等
下载启信宝APP
上海生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2014 - 2024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万荣路1268号云立方A座11层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6383-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