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中旭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获取信用报告
浏览:2194 更新时间: 今日已更新
法定代表人
杨薇
注册资本
1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5-05-26
该企业位于鹰潭,属于 商务服务业
0701-626****
查看全部联系方式
-
-
江西省鹰潭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一路南侧、43号路西侧
附近企业
股东高管
股东2/高管3
持股比例 XX.XX%
关联企业 7
持股比例 XX.XX%
关联企业 1
自身风险 0条
限制高消费 0
法律文书 0
股权冻结 0
终本案件 0
关联风险 0条
限制高消费 0
法律文书 0
股权冻结 0
终本案件 0
涉及0家企业
启信图谱
企业图谱
企业图谱
十大受益人
十大受益人
关联方认定图
关联方认定图
股权结构
股权结构
集团图谱
集团图谱
疑似实控人
疑似实控人
股权穿透
股权穿透
关联关系
关联关系
企业链图
企业链图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关联企业9家
杨薇
经营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成立日期:
2015-05-26
注册资本:
10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组织机构代码:
34323631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600343236314J
纳税人识别号:
360600210030257
营业期限:
2015-05-26到暂无
核准日期:
2022-06-09
登记机关:
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范围:
机动车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
查看更多
谢美华
关联企业7家
持股比例:XX.XX%
前往APP查看
蔡晓旭
关联企业1家
持股比例:XX.XX%
前往APP查看
打开APP,查看全部2条股东信息
主要人员
查看更多
杨薇
关联企业9家
执行董事
谢美华
关联企业7家
监事
打开APP,查看全部3条主要人员
变更记录
2022-06-02
变更事项:登记机关变更
变更前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变更后
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06-27
变更事项:住所变更
变更前
江西省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8号
变更后
江西省鹰潭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一路南侧,43号路西侧
打开APP,查看全部9变更记录
企业年报
打开APP,查看全部9条企业年报
社保人数
鹰潭市中旭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社保人数
工资分布
鹰潭市中旭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工资分布
同业分析
鹰潭市中旭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同业分析
对外投资
查看更多
鹰潭和谐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学军
注册资本:
66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江西省鹰潭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一路南侧,43号路西侧
打开APP,查看全部1家对外投资
受益所有人
鹰潭市中旭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受益所有人
疑似实控人
鹰潭市中旭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疑似实控人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CF-11360600343182686G-230208030219
处罚类型:
-
处罚机关: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内容:
-
决定书文号:
鹰市监处罚(2022)433号
处罚类型:
其他市场违法行为
处罚机关: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内容:
本局认为:当事人在机动车检验检测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使用未经检定或校准的1500mm钢直尺。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并且数据、结果存在错误或者无法复核的,属于不实检验检测报告:(二)使用未经检定或者校准的仪器、设备、设施的;”之规定,构成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之行为。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法规对撤销、吊销、取消检验检测资质或者证书等有行政处罚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3万元罚款:(一)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之规定进行处罚。2.安检检验表(仪器设备验部分)未全部存档(有复检时);安检报告缺相关声明;安检报告(挂车)不应对挂车整车空载制动率进行输出和判定、未备注主车号牌号码;安检检验表(仪器设备检验部分)未注明检验依据,赣L58887未输出前轴数量、转向轴等信息;安检检验表(人工检验部分)缺符号说明、车辆外廓尺寸输出数据错误、检验员未签字;摩托车安检检验表(人工检验部分)与标准要求不一致;存在安检记录的里程读数与环检记录的里程读数不一致的情况(同一样品);环检报告(浙A1OCY3)外观检验“是否适合工况法检测”勾选错误,外观检验、OBD检查和排气污染物检测均为“严新华”;环检报告的限值前无<或≥号,部分项目无计量单位,缺机构地址和相关声明。存在人工检验记录时间不足和操作不规范的情况(如底盘部件检查未操作底盘间隙仪[适用时]等),执法人员调取了赣L06836车辆底盘部件检查视频,检验人员检验时间为60秒,低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38900-2020)规定的100秒;执法人员调取了赣L58887车辆外观检查视频,检验人员未正确使用检测工具对轮胎花纹深度、车身对称部位高度差、车厢栏板高度、方向盘最大自由转动量进行检测和记录,未按照《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38900-2020)要求的检验方法进行外观检查。违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样品管理、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数据传输与保存等要求进行检验检测。”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一)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进行检验检测的;”之规定进行处罚。3.记录文件、作业指导书与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版本不一致,质量手册未根据GB38900-2020进行修订,2021年度内审由非内审员审核,检验报告中部分信息不完整等,上述行为违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定期审查和完善管理体系,保证其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能够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并确保质量管理措施有效实施。检验检测机构不再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的,不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之规定,构成检验检测机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之行为。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项“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法规对撤销、吊销、取消检验检测资质或者证书等有行政处罚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3万元罚款:(一)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之规定进行处罚。综上,当事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十三条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之规定,建议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责令限期改正,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打开APP,查看全部2条行政处罚
股权出质
登记编号:
(鹰)内股质登记设字[2016]第10513864号
出质人:
蔡晓旭
标的方:
鹰潭市中旭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登记日期:
2016-10-27
状态:
有效
打开APP,查看全部1条股权出质
历史信息
鹰潭市中旭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历史信息
工商信息
工商信息
主要人员
主要人员
变更记录
变更记录
企业年报
企业年报
股东高管
股东高管
股权出质
股权出质
关联企业
关联企业
受益所有人
受益所有人
裁判文书
裁判文书
合同违约
合同违约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经营异常
经营异常
商标信息
商标信息
专利信息
专利信息
新闻舆情
新闻舆情
更多(…)
更多(…)
更多数据请下载启信宝APP
用户可以在APP查看更多企业维度数据,还可以查看企业图谱、股权结构、股权穿透图、十大受益人、企业关系等
下载启信宝APP
上海生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2014 - 2024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万荣路1268号云立方A座11层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6383-888